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dva.liaocheng.gov.cn/)上查阅《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信息
2.部门文件
3.政策库
4.政策解读
5.规划计划
6.重大决策预公开
7.部门会议
8.建议提案办理
9.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10.管理和服务公开
11.财政信息
12.重大建设项目
13.社会公益事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14.行政执法信息
15.政府开放日
16.信息公开组织保障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dva.liaocheng.gov.cn/)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1.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dva.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新闻发布会
(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56_11574/doc_654de8b0ba2f60b1491ea4ca.html)。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线下渠道
线下公开地点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路60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050808。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5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聊城市黄山路6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050808 ;传真号码:0635-605082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开发区黄山路60号,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聊城市黄山路60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050808
传真:0635-6050820
电子邮箱:lcstyjrjmsk@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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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规范提升、狠抓任务落实,有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发布质效。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80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内容430条,总访问量4万余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395条,点击量24万人次。年度内主动公开的所有政策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均同步配发解读信息,邀请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开展多角度解读12余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有关政策4次,政策解读全面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共受理政策咨询、查阅资料等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通过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以及信件的方式进行了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决策预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做好专题专栏更新维护,及时公开文件清理结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加强许可处罚、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信息汇聚整合,信息公开规范性不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健全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功能。定期开展网站清查,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对重要政策、重点规划、重大活动以及上级部署等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发布和解读,积极运用图文并茂、答疑解惑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帮助公众理解各类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为了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畅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渠道,完善了《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本年度召开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政务公开推进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与新的任务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与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偏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有些政策信息涉退役军人群体,大多退役军人年龄偏大,在了解查询相关信息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现有的公开渠道和方式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退役军人的了解范围。加之退役军人个别经历信息保密,在对外公开方面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2.政府信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只注重了文字的解读,不重视其他易于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如运用漫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视频解读等让广大人民群众更便捷理解的解读形式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3.政务公开的教育培训还不到位。各科室、单位都确定了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但受业务和专业限制,在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上下的功夫还不够,存在培训时间短、人员参与少,内容覆盖面窄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范畴,明确责任人,强化认识。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安排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2.加强平台建设。结合退役军人期盼的现实问题,构建易于检索、便于查找、适宜扩散的政策信息板块,打造特色亮点。优化门户网站办事咨询、互动交流、调查征集等栏目功能,打造“畅聊”新媒体平台品牌阵地,有效汇聚政务服务资源,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3.提升解读质量。认真做好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规范发布政策文件、重大工程、执法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大多角度解读力度,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同时,开展政务公开事项“回头看”,梳理项目事项,逐一列出公开子项目,进一步查找缺项漏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政务公开会议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实行责任化、清单化管理。将政务公开纳入各科室(单位)考核要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3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0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大退役军人工作政务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保障,推动在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各项工作中落实公开要求、保障公开机制、共享公开成果。关注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打造“老兵说老兵”“白云热线”等特色栏目,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8日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秘书科联系。(地址:聊城市开发区黄山路60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6050808,传真:0635-6050820)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公开审查,拓宽信公开渠道,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2年,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83条;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内容568条,总访问量4万余次;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量30万人次,全年累计发布内容50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收到五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为自然人申请,通过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政务公开主要目标,积极保障公众对退役军人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突出抓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工作。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加强国家、省退役军人领域的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积极运用图文并茂、答疑解惑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帮助公众理解各类政策。2022年,现场解读5场次,答复电话咨询50起,发布部门政策解读6条,转载国家、省政策解读10条。
(四)公开渠道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各级各类媒体报纸、双拥文化广场宣传橱窗、宣讲团“五进”活动等形式拓展对外宣传渠道,提高广大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权益维护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精心打造局官方网站——“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http://dva.liaocheng.gov.cn/)和微信公众号——“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重要政策,局官方网站按要求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将新媒体纳入国家及省级监督管理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信息
(六)监督保障
为了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畅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渠道,完善了《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本年度召开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政务公开推进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与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偏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有些政策信息涉退役军人群体,保密性强,加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区域不一,一些栏目和信息无法公开。
2.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还不多。解读形式不丰富,运用漫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视频解读等让广大人民群众更便捷理解的解读形式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3.政务公开的专业力量还不强。虽然确定了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但受专业知识和能力限制,在政务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上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1.提高认识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范畴,明确责任人,强化认识。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安排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2.提高关注度。对政务公开事项开展“回头看”,梳理项目事项,逐一列出公开子项目,进一步查找缺项漏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说明。
(二)本部门严格按照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2022年,聊城市退役军人局共承办政协提案1件,已办复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2022年,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0件,分办3件,协办2件。分办建议具体为:《关于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中加强对革命老区村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全面加强我市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建议》,《关于放宽退役军人招录条件的建议》。协办建议具体为:《在聊城古城区修建聊博战役纪念馆的建议》,《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企业国防教育的建议》。截至目前,接收人大建议已全部办结完毕,实现面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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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08条;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内容512条,总访问量40015次;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12943个,全年累计发布内容5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收到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为自然人申请,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不发布涉密性文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官方网站——“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http://dva.liaocheng.gov.cn/)和微信公众号——“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能够保证日常维护,定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重要政策,对于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也能及时传达。同时,局官方网站按要求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
附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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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秘书科联系。(地址:聊城市开发区黄山路60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6050808,传真:0635-60508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开办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有序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08条;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内容512条,总访问量40015次;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12943个,全年累计发布内容5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收到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为自然人申请,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不发布涉密性文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官方网站——“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http://dva.liaocheng.gov.cn/)和微信公众号——“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能够保证日常维护,定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重要政策,对于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也能及时传达。同时,局官方网站按要求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
1. 本年度更新并发布了《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畅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渠道。
2. 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3.明确秘书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
4.本年度召开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1次政务公开推进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互动性不够强等问题。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方位、多角度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的工作,更全面、更准确地解读政策,让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
(三)畅通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为民服务的工作中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已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我单位不存在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关于提升优抚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5137号),目前已办理完毕。承办人大建议1件《规划建设“人民至上”主题教育馆的建议》(175194号)目前,已办理完毕。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dva.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科联系。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山路60号
邮编:252000
电话:0635-60508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是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20年,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7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94篇。全年召开的局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非涉密)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制定的3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承办1件政协提案的复文全部公开,未承办人大建议。办理市民热线529条,均做到了按时答复。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本年度,共发布16条,其中局领导解读2次。全年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分别解读了《聊城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聊城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其中,优抚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和退役军人代表意见建议,最大限度提升优抚对象获得感和满意度。办法规定:优抚对象在医疗服务中可享受五优”(优先挂号、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三减”(减免门诊手术费、减免门诊检查费、减免治疗费)、“三免”(免收挂号费、免收诊查费、免急诊观察床位费)优待照顾。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发布的《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聊城市主城区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有关问题的公告》得到退役军人广泛关注,公众号浏览量突破3万,后台留言数超过百人,均做到认真回复。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相关科室、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均做到了按时保质答复。
(三)工作创新情况。2020年,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全年2次举办“归雁”系列活动,邀请离队返乡退役军人走进“退役军人之家”,做好欢迎返乡工作的同时,解读就业安置政策,打消退役军人心中疑虑。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以山东聊城:以政策公开保障退役军人安置公平》为题推广经验做法。此外,全年召开2次退役军人座谈会,通报退役军人工作情况,解答退役军人疑问,也收到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作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做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新单位底子薄、基础差的现实困难无法回避,特别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优待提升、缺乏信息化人才、对相关政策理解解读不够深入、公开渠道和形式还有待丰富,等等。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结合退役军人政策的特点,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进一步借助转业机构力量,对门户网站等服务功能进行更新完善,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泛宣传网上公开渠道和反映途径,提升网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邀请市政务公开办领导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做好系统内纵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完善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由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科1名同志具体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单位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采集、梳理上报有关信息;确定熟悉全局工作情况的班子成员担任新闻发言人。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制定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规定,明确了分工、细化了步骤、优化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主动发布政务信息。作为新组建部门,及时建立了公众号、官网,结合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方面政务信息。全年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9条,向市两办信息科报送政务信息近百篇。公众号共发表文章内容197篇,粉丝总量3630人,总点击量12.37万次。局网站访问量53409次。仅在省级以上纸质报刊上就刊发文章2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0 | 0 |
行政强制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80万元 |
(备注: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组建部门,表格中“上一年项目数量”未填)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范围以及方式、程序上,以及解读数量、形式上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将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体系的这一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机制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科室专人信息公开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退役军人服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写作水平,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31日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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