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为城区残疾军人办理优抚卡的通知
为更好保障残疾军人的合法权益,方便残疾军人乘坐公交车,决定在聊城市城区范围内为残疾军人办理免费乘车优抚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卡人员范围
户籍所在地为聊城市城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并享受残疾抚恤待遇的残疾军人。
二、办理流程
残疾军人(及其利害人)申请,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残疾军人的身份,并开具证明(见附件)。本人携带身份证、残疾军人核实证明、残疾军人证到聊城公交集团IC卡服务中心或各个营业网点办理(以上证件均需准备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1.首次办理优抚卡需要交纳卡片押金20元由申请人支付。信息副卡制作费每卡4元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身份核实证明年终统一结算。优抚卡使用月票消费和钱包消费2种模式。月票每月免费100次,每次最多充值12个月。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开发无限次软件。
2.优抚卡实行年检制度,首次办卡月为每年的年检月,由本人持残疾军人证及优抚卡到公交集团售卡中心进行年检,不可代办。年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年检卡片将不能使用免费月票。
3.优抚卡不慎遗失需要持卡本人携带身份证、残疾军人证到公交集团售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挂失3日后可以办理后续业务转移,需要补交卡片押金20元和信息副卡制作费4元(补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卡片人为损坏按照挂失卡的管理要求进行补办。
4.优抚卡只限本人免费乘坐城区聊城公交集团运营的公交车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者一经发现,予以收缴,并不再办理。
5.退卡时须携带身份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退还押金20元。
6.所有残疾军人,包括其他县(市、区)及外地残疾军人仍然可以持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四、其他要求
残疾军人持优抚卡乘坐公交车,应自觉遵守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乘车规定,配合司乘人员验卡,主动刷卡。醉酒者、恶性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智力障碍残疾军人和不具备独立乘车能力且无安全监护陪伴的残疾军人不得乘车。申请人乘车时必须向司乘人员出示本人副卡,不出示者司乘人员有权拒载。
附件:残疾军人身份核实证明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
残疾军人身份核实证明
×××,身份证号: 在我区享受伤残军人待遇,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作为办理优抚卡使用)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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