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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废止《聊城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11371500MB28504711/2022-4386873
2022-03-24 10:47:38
市退役军人局

关于废止《聊城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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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发区发展保障部、高新区社会事务协调管理中心、度假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聊城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聊城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聊城市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聊退役军人发〔2020〕13号

 

LCCR-2020-0070001

 

2020年7月20日

 

2

聊城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聊退役军人发〔2020〕14号

 

LCCR-2020-0070002

 

2020年7月20日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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