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全市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出台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部分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决定组织实施“聊城市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的目的
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对全市零散烈士墓统一迁移至就近烈士陵园进行集中整修和管护,对县级以下其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就地整修和管护。要求202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修任务,实现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从根本上改善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深入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
三、整修范围
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四、整修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各地全面完成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和搬迁工程,并建立台账、档案;2022年1月底前,完成全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的项目自检验收工作,并完善好台账、档案,准备迎接上级部门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的项目验收工作。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