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经聊城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审核,单位名称由聊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变更为聊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由王新杰变更为艾海鹰;住所由聊城市东昌西路变更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68号;经费来源由全额拨款变更为财政拨款;宗旨和业务范围由“纪念先烈,教育人民。搜集、整理、保管、陈列烈士遗物和事迹史料;烈士骨灰存放,对来园开展祭扫革命烈士爱国主义专题教育活动和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的接待服务工作。对自行前来祭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变更为“褒扬烈士,教育人民。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烈士骨灰存放及保管工作;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史料的研究、编撰和宣传工作”。
聊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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