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进入缴费阶段 12月31日截止
时间:2019-12-06 09:41:00
字号:

  12月3日,聊城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发出《聊城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公告》。目前,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已进入缴费阶段,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抓紧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填写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过期将不再受理。

  据了解,此次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适用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适用情形包括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未参保和断缴问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

  办理程序规定,按照谁接收安置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为退役士兵办理补缴保险手续的主体。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原则上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报名、填写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名,填写申请。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退伍证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名填表。选择自谋职业和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存在的,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填写申请。

  公告中列明了申请所需材料,具体详情请拨打市直或各县市区相关咨询电话或关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