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人 | 田亚强 | 建议时间 |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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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内容 |
为破解优抚医院发展困境,推动其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管理体制,激发内生动力 1.明确优抚医院“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定位,在财政保障基本投入的基础上,借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等改革经验,赋予医院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方面更大自主权。2.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建共管”机制,强化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既保障其优抚职能,又支持其提升专业医疗服务能力,融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改革支付方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1.针对优抚对象慢性病管理的现实需求,探索推行以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为责任主体的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预付、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作为聊城市唯一一家优抚医疗事业单位,我院服务的参战老兵等优抚对象已全面步入老年,慢性病患病率突出,呈现“三高三低”特征,而现行市级统筹、按病种付费模式难以适配其长期诊疗需求。参照《聊城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改革方向,拟通过测算近三年优抚对象医保支付均值,按月按人头将资金打包拨付该院,结余资金可用于优抚病房楼升级、巡诊设备更新等服务提升,赋予医院资金自主分配权。这种激励约束机制将衔接医院现有“一站式”结算、慢性病随访等服务 ,推动形成“医院-优抚对象”健康责任共同体,激发医护人员主动提供全周期健康管理的积极性,助力医院从疾病诊疗向健康管理转型。2.建立以健康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引导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为优抚对象提供覆盖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以优抚医院为核心医疗主体,以医保“打包支付”“结余留用”为政策支撑,参照《山东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要求 ,将“降三率”与慢性病控制率、巡诊跟进率、健康档案更新率等具象指标纳入考核。 (三)推动资源整合,提升转化能力。聚焦“荣军医学”和“特殊群体健康”领域,尤其在老年退役军人的智慧医养产品研发、领域。利用合作高校的实验室资源和科研项目申报渠道,探索将智能康复设备、健康管理软件等科研成果进行产业转化的可能性。并积极争取成为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附属医院。 (四)强化政策支持,保障持续发展1.将优抚医院建设与发展纳入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在项目建设、设备配置、学科发展等方面予以倾斜。2.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结算与补助政策,畅通渠道,确保优抚医院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获得合理补偿,保障其可持续运行。 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健康福祉,事关强国兴军事业和社会大局稳定。通过成功的合作共建,为全国同类优抚医院探索出一条依托社会优质资源、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聊城路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优抚属性、符合医疗规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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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时间 | 2026-08-07 | ||
| 办理类型 | 已解决 | ||
| 办理情况 |
田亚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优抚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抚医院是担负特殊任务的福利性公立医疗机构和优抚事业单位,承担着为残疾退役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的重要职能,其改革发展事关广大优抚对象的健康福祉和国防军队建设大局。您的提案立足优抚医院发展实际,聚焦体制机制、支付方式、资源整合、政策保障等关键问题,所提建议针对性强、操作性好,与当前国家及省市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方向高度契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管理体制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定位及“共建共管”机制建议,我局开展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优抚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国家《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优抚医院融入医疗卫生体系,享受政府办公立医院相关政策。市退役军人局将会同市卫健委,积极探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建共管”机制,推动优抚医院融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前,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已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在学科建设、质量管控等方面对标三级医院标准开展建设。医院已拥有口腔科、精神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心内科、康复科等8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口腔科、内分泌科被评为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并建有北京、上海两个“名医工作室”和“静脉曲张”“头痛病”两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支持优抚医院参与全市医联体建设,在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方面与市属医院开展深度合作。 (二)赋予医院更多自主权。根据《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内部分配和激励机制”的要求,市退役军人局指导医院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目前医院现有职工654人,开放床位612张,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的地市级优抚医院中名列前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支持医院探索“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模式,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 (三)推动落实“共建共管”机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持将优抚医院纳入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抚医院在等级评审、学科建设、院感管理、医疗质量控制等方面享受政府办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山东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也明确要求,卫生健康部门应组织医疗机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 二、关于改革支付方式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预付、结余留用”支付方式改革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 (一)深入开展政策论证。依托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完成的《深化医防融合构建优抚对象慢病防控体系研究》课题成果,对全市1.6万名优抚对象近三年医保支付数据进行了系统测算与分析。研究显示,优抚对象慢性病患病率达78.3%,多病共存比例达45.6%,高血压知晓率仅52.3%、控制率仅32.6%,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的目标差距显著。课题研究表明,现行按病种付费模式难以适配优抚对象多病共存、需要连续性照护的特点。 (二)积极推动试点方案研究。参照国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和《聊城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改革方向,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优抚对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地区开展按人头总额付费改革试点,通过构建“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健康服务水平提升与基金支出下降的双重目标。结合我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际,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适配优抚对象慢病管理需求的打包支付机制。 (三)探索建立健康绩效导向机制。推进将慢病控制率、巡诊跟进率、健康档案更新率等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引导优抚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山东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应当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费用实行“一站式”联网结算,努力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市退役军人局正在联合相关部门研究优化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结算流程,缩短结算周期,减轻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垫付压力。 三、关于推动资源整合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荣军医学”领域科研转化和院校合作建议,我们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科研创新实现突破。2026年1月,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申报的《基于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中国优抚人群慢病防控体系的研究》项目,成功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度“医疗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循证)研究项目”立项。这不仅是该院首次获得国家级研究项目立项,也是全国优抚医院中首个在该类别项目中成功立项的单位,标志着我市优抚医院在科研创新领域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积极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支持优抚医院与聊城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争取成为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或附属医院。《优抚医院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优抚医院要“积极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强化重点专科建设,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目前,医院已依托现有科室架构搭建优抚人员服务系统,实现优抚对象身份识别、就诊信息记录、费用自动结算等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慢病管理模块升级方案。医院已签约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中医针灸传承基地合作单位,入选国家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建设)单位。 (三)优抚医疗服务持续优化。医院推出“弹性休养”新政,符合三四级手术指征的优抚对象可享受最高1万元医疗费用减免,实施以来已惠及多位优抚对象。同时,升级退役军人医疗优待“一站式”结算平台,落实门诊挂号费、诊察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等减免政策。 四、关于强化政策支持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将优抚医院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完善费用结算政策等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市退役军人局将优抚医院建设纳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规划重点内容。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优抚医院应“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思路,做精做强特色专科品牌”。新建优抚病房楼已启用,超高端CT、3.0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已购置到位,配备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美国原装进口GE 1.5T磁共振成像系统、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等大型医疗设备600余台(件)。 (二)完善优待政策。《山东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减免作出了明确规定: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和病房的空调费、暖气费;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目前,优抚对象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可享受门诊手术费减免20%、医技检查减免20%、健康体检标准套餐减免30%等优惠,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享受50%-80%减免。 (三)加强部门协同。按照《山东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严格优抚对象的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已参保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市退役军人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建立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会商优抚医院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感谢您对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孔相磊 1880635836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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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 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