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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关于开展聊城市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11371500MB28504711/2021-4386808
2021-05-08 08:49:05
市退役军人局

简明问答解读:《关于开展聊城市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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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哪些退役军人可以申请就业之星

答:在聊城市内就业的退役军人;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人选应以立足基层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务实进取、无私奉献,专业技能精湛,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群众公认;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的退役军人可推选“聊城市退役军人就业之星”。

2.问: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的推选宣传方式是什么?

答:推选宣传采取自下而上、择优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组织实施,从2021年4月开始,至2021年10月中旬结束。本次活动全市评选确定50名聊城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其中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各25名,通过综合评选按照5:1的比例,择优推荐省级就业(创业)之星。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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