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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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哪些退役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倍以下收入的退役军人;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
(三)无固定收入的65周岁以上退役军人;
(四)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五)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三、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暂住证)等;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三)经济证明困难材料,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来源等详细情况(申请人可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盖上社区或村委会的章,然后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盖章);
(四)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证明材料等;
(五)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代理或者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经济困难证明由何部门出具?
由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和来源等详细情况(申请人可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盖上社区或村委会的章,然后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盖章)。
五、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一) 法律咨询;
(二)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 民事诉讼代理;
(四) 行政诉讼代理;
(五) 劳动争议仲裁代理;
(六)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六、哪些情形下不能提供法律援助?
(一) 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
(二) 被申请人不明确或者申请人提供不出案件有关证件且无法调查取证的;
(三) 申诉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立案的;
(四) 申请事项已超过法定时效的;
(五)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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