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聊城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1.问:哪些机构可以申请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答:同时具备以下3个基本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等单位,可报名申请。必要条件: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2.独立核算。3.举办过拟设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的培训。
2.问: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评估工作,坚持“标准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社会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
3.问:制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评估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制定的评估标准是依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0〕30 号)制定的。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